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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要求

  7.4 投诉处理

  7.4.1 平台应明示投诉途径和联系方法、行业主管部门的投诉电话,为旅游者提供有效投诉处理渠道。

  7.4.2 平台应妥善处理针对平台本身的投诉,必要时由主管部门做出裁决。;

  8 平台对旅行社的要求

  8.1 平台对旅行社的基本要求

  8.1.1 平台应要求旅行社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缴纳证明、旅行社责任保险投保证明。

  8.1.2 平台应要求旅行社在旅行社产品页面放置涉税信用认证标识,并对旅行社合法经营资质信息进行公示。

  8.1.3 平台应每年定期通过涉税信用认证体系公示查询平台或其他方式对旅行社的注册信息和资质信息进行验证,确保其身份的合法性和资质的有效性。

  8.2 平台对旅行社的运营要求

  8.2.1 旅行社发布的国内旅行社产品,应符合LB/T 004的规定。

  8.2.2 经营出境旅行社产品的旅行社,应取得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资质许可,其发布的出境旅行社产品,应符合LB/T 005的规定和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相关要求。

  8.3 平台对旅行社产品信息要求

  8.3.1 平台应对旅行社提供的旅行社产品信息进行审核,依照信息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合理性对旅行社产品进行审查,对超过收客截止日期的旅行社产品进行下架处理。

  8.3.2 平台应对要求旅行社对其产品进行审查,包括:

  8.3.2.1 旅行社产品中涉及到的酒店、度假村,应具备住宿企业营业执照。

  8.3.2.2 旅行社产品中涉及到的酒店,应符合GB/T 14308的规定。

  8.3.2.3 旅行社产品中涉及到的餐厅,应符合GB/ 16153的规定。

  8.3.2.4 旅行社产品中涉及到的机票代理业务商,应具备机票代理业务资质。

  8.3.2.5 旅行社产品中涉及到的车辆租赁业务提供商,应具备车辆租赁行业营运执照,国内旅游车辆应符合LB/T 002的规定。

  8.3.2.6 导游人员应符合GB/T 15971的规定。

  8.4 平台对信息发布与更新要求

  8.4.1 旅行社承担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应对发布的信息进行控制和审查,不得发布虚假旅行社产品信息;

  8.4.2 旅行社应及时更新旅行社产品信息,删除过时信息,保证旅行社产品信息的时效性。

  8.5 平台对旅行社的投诉处理要求

  8.5.1 平台应积极协调处理针对旅行社的投诉,并为投诉双方提供所需的数据追溯和查证的服务。

  8.5.2 投诉人提供的证据能证明旅行社有侵权行为或发布违法、虚假信息的,平台应对其予以警告并按照合同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向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情况;

  8.5.3 旅行社在实际服务中,出现不履行合同协议或没有提供价质相符的旅行社产品时,平台有责任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旅游者;

  8.5.4 对于被投诉比较多的旅行社,平台应要求其进行彻底整改,保留收回平台使用权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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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国家旅游局 文章来源: 国家旅游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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