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新域名
www.66gz.cn

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依法兴旅、依法治旅的意见

  四、全面提高旅游执法水平

  (十一)探索完善旅游执法体制。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按照《旅游法》的要求,在当地政府组织下,积极联合工商、交通、公安、质监等执法部门对相关旅游经营行为实施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总结市县两级执法经验;要针对旅游活动流动性强的特点,完善跨区域旅游执法协作机制,尽快实现执法联动和信息共享;要切实加强旅游执法机构和队伍的保障,适应旅游执法工作的新趋势、新要求。

  (十二)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凡有执法权的旅游主管部门,都要全面落实旅游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机构责任追究机制。要按照《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执法工作程序制度建设;对重大处罚决定要进行合法性审核;对旅游执法裁量权要有基准制度,要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合理规范裁量种类、幅度。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市县旅游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切实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五、强化旅游法治建设保障

  (十三)强化旅游部门法治学习和培训。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建立学习制度,重点学习与旅游产业发展、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养成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加大对旅游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其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不会执法、不敢执法、不愿执法等问题。

  (十四)持续做好以《旅游法》为核心的普法工作。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主动向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宣传《旅游法》,提高共同执行《旅游法》的自觉性;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要认真学习《旅游法》,提升依法经营的水平;要持续广泛组织对旅游者的法治教育和文明旅游教育,“以案明法”,用鲜活的司法案例引导旅游者依法维权、文明旅游。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会员的法律培训,强化其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能力。

  (十五)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各级旅游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对管人、管钱、管物等关键岗位,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产业基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监督,不断完善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制度。要自觉接受人大、司法、纪检监察、审计、社会、舆论等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人民群众的反应,及时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国家旅游局

  2014年12月7日

41K
推 荐
专 题
作者: 国家旅游局 文章来源: 国家旅游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4-12-10
 
相关内容
无相关信息
贵州旅游在线
关于本站网站地图广告服务隐私保护招贤纳士合作伙伴网站团队帐号信息

本站为中国景观村落和经典村落景观评选申报贵州工作站
贵州旅游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腾辉律师事务所 
  旅游业务:贵州黔中行旅行社 旅行社许可证号:L-GZ00397 icp 网站备案编号:黔ICP备10200780号-1 gabeian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380号
电话:18985589677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鸿源居6栋17号 邮政编码:550001
支持单位:贵州省民主建国会 贵州省艺术摄影学会 贵州省写作学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黔B2-20030008  黔新出网版准字006号  贵州省通信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广告代理: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手机:18985589677 
贵州旅游在线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