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新域名
www.66gz.cn

您现在的位置: 贵州旅游在线 >> 旅游时讯 >> 正文

国家文物局召开《文物保护法》修订征求意见座谈

  记者从国家文物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法》修订的前期研究工作,国家文物局分别于6月20日和6月26日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两次《文物保护法》修订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省、市文物行政部门的代表,在京部分文博单位代表,有关老同志、老专家参加座谈。国家文物局副局长董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法制司、文化部政策法规司的代表应邀出席。

  董保华阐述了《文物保护法》修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强调修订工作要有利于文物的依法保护、依法管理和执法督察,有利于文物事业发展,要注重质量、注重实效、注重可操作性。今明两年重点是扎实做好修订工作的前期调研等基础工作。修订重点是法律规定与实际不相适应需要修改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规定需要补充的、法律有规定但需要根据文物工作的实际予以进一步完善的。修订工作要始终坚持文物工作方针,坚持文物事业的公益属性,坚持社会效益摆在首位的原则,修订过程也是增强法制观念和文物保护意识的重要过程。希望各地文物部门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集思广益,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会上,大家结合文物工作实际,对《文物保护法》的修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本报将分期摘登)。

  《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颁布、2002年修订实施以来,对文物保护和文物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根据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今年年初国家文物局将《文物保护法》修订研究列为重点工作,目前已开展了编制调查问卷、发函征询意见,开设征求意见专栏,委托开展课题研究等工作。国家文物局将在这两次座谈会的基础上,继续坚持开门立法,广泛调研和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争取在今年内拟订修订草案大纲,2014年形成修订草案;在对草案充分研讨论证并进一步完善后,按照立法程序报审;以这次修法为契机,不断深化文物法制建设进程。


旅游新闻报料QQ群:131380194
 
 
 
 
 
作者: 佚名 文章来源: 中国网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3-07-05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内容
贵州旅游在线
关于本站网站地图广告服务隐私保护招贤纳士合作伙伴网站团队帐号信息

本站为中国景观村落和经典村落景观评选申报贵州工作站
贵州旅游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腾辉律师事务所 
  旅游业务:贵州黔中行旅行社 旅行社许可证号:L-GZ00397 icp 网站备案编号:黔ICP备10200780号-1 gabeian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380号
电话:18985589677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鸿源居6栋17号 邮政编码:550001
支持单位:贵州省民主建国会 贵州省艺术摄影学会 贵州省写作学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黔B2-20030008  黔新出网版准字006号  贵州省通信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广告代理: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手机:18985589677 
贵州旅游在线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