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新域名
www.66gz.cn

您现在的位置: 贵州旅游在线 >> 旅游时讯 >> 正文

暑期出游警惕陷阱:合同猫腻、免费圈套、黑旅行社

  一年一度的暑期旅游大幕拉开,为使旅游休闲物美价公,避免层出不穷的消费陷阱,国家旅游局最近发出3次消费警示。
  出境游猫腻需防范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警示案例:最近,蔡先生参加旅行团去新马泰旅游,住宿酒店与“五星级”标准相差甚远,仔细看合同才发现写的是“某某五星级连锁酒店或同级”;用餐后感到不适,以为是水土不服,原来接待餐厅未经当地政府卫生部门注册。
  针对这些出境游猫腻,游客应尽量参加出境旅游团队行前说明会,充分了解有关情况、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汇率情况及外币兑换方式。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旅游者应与出境游组团社签订规范完备的合同,对交通、住宿、餐饮服务和游览项目、购物次数等进行明确约定,拒绝“准x星级”“x星级或同级”等模糊用语。
  “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导游或领队人员误导、欺骗、胁迫参加自费活动,可向组团社所在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注意收好有关发票、合同甚至录音、录像物证,回国后投诉,千万不可现场‘动粗’。”有关人士说。
   莫被低价蒙住眼
  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警示案例:近日,有消费者在张家界市某旅行社报名参加“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两日游”,合同中“购物娱乐安排”标注:自由自愿,不强制消费,配合进店3家至4家。
  结果,消费者遭遇借免费泡脚之机,利用气功等手段推销假药欺诈行为。随后,长沙又相继发生多家旅行社低价招徕游客,以诱导、欺诈方式推销各种名不副实的玉器等事件。
  旅游者要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的宣传招徕行为,对旅游价格要有合理预估,切忌贪小便宜吃大亏。旅游者在购物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并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上要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如商家拒绝开具发票或拖延开具发票,旅游者须谨慎。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旅游新闻报料QQ群:131380194
 
 
 
 
 
作者: 李慧 文章来源: 网络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1-07-16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相关内容
贵州旅游在线
关于本站网站地图广告服务隐私保护招贤纳士合作伙伴网站团队帐号信息

本站为中国景观村落和经典村落景观评选申报贵州工作站
贵州旅游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腾辉律师事务所 
  旅游业务:贵州黔中行旅行社 旅行社许可证号:L-GZ00397 icp 网站备案编号:黔ICP备10200780号-1 gabeian 贵公网安备 52010302000380号
电话:18985589677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晒田坝路鸿源居6栋17号 邮政编码:550001
支持单位:贵州省民主建国会 贵州省艺术摄影学会 贵州省写作学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黔B2-20030008  黔新出网版准字006号  贵州省通信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广告代理: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手机:18985589677 
贵州旅游在线欢迎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