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全省旅游行业
汛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旅游委(局)、贵安新区旅游发展中心、仁怀市旅游发展办公室、威宁县旅游局:
我省进入汛期以来,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地质灾害事故频发,安全生产领域易出现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面临严峻挑战。
2016年6月21日,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汛期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印发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汛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会议及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对汛期安全生产进行再部署、再安排的要求,结合全省旅游行业实际及特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加强应急值守,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力做好防洪减灾各项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各项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二、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无缝覆盖”的要求,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宾馆饭店、停车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要向主管部门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治;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景区、景点,要采取关闭、阻隔等措施,严禁游客进入,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三、加强监测,强化警示和防范。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督促旅游企业强化汛期安全防范,采取有效措施着力防范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旅游景区要切实加强防洪涝灾害、泥石流、滑坡等工作,遇暴雨或连续降雨天气,要加强对景区、景观环境的检测,对存在的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区域进行封闭,禁止游客进入。水上旅游景区在水位上涨、水流加急,以及大风暴雨天气不能保证安全时,要停止游船航运和漂流项目。旅行社、旅游车队在组(接)团之前,应根据天气预报制定详细的行程安全方案,在途经危险路段或游览水上项目时,导游要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冒然行事,确保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强化应急值守和险情处置。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海事、交通等部门的汛情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
联 系 人:禹小阳、徐红英;
联系电话:0851-86823595;
传 真:0851-86823596;
邮 箱:2815918670@qq.com。
2016年6月22日
贵州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 转变发展方式 推动产业升级 | 04-02 |
· | 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在2010年全 | 04-02 |
· | 2010中国世博旅游年·贵州乡 | 02-02 |
· | [通知] 2009年全国导游资格考 | 07-23 |
· | 【通知】我省2009年全国中级 | 06-05 |
· | 2007年贵州导游考试考分查询 | 08-06 |
· | [通知]关于办理导游资格证的 | 01-31 |
· | [通知]关于大力开拓冬季旅游 | 01-12 |
· | 文旅部官宣: 恢复跨省区市团 | 07-28 |
· |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 | 07-24 |
· |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进 | 07-17 |
· | 贵州省乡村旅游系列地方标准 | 04-28 |
· | 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 | 12-07 |
· | 贵州省委书记陈敏尔在外交部 | 12-07 |
· | 外交部长王毅在外交部贵州全 | 12-07 |
· | 2016年“中秋”小长假旅游接 | 0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