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涉旅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旅游委(局)、贵安新区旅发办:
2016年6月23日,国家旅游局在北京召开2016年全国旅游安全工作会议,李世宏局副局长讲话,对全国旅游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6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针对近期发生的江苏阜宁“6·23”特大龙卷风冰雹灾害、湖南宜章“6·26”特大交通事故重要批示精神,传达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省委副书记、省长孙志刚重要批示,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秦如培讲话,副省长刘远坤、何力、黄家培出席会议,副省长卢雍政主持会议。
为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严防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旅游安全,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以下工作。
一、认清形势研判症结
近期灾害和事故的发生说明安全工作没有一劳永逸,不可以有任何的麻痹松懈,全省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务必认清旅游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旅游安全的红线和底线意识,清醒认识到旅游安全关系贵州旅游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对贵州旅游产业“井喷式”发展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务必坚持安全至上,游客至上,高度重视旅游安全工作,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认真研判旅游安全的问题症结,坚决遏制重大涉旅安全事故的发生。
随着高铁投入运营、县县通高速的实现和全省“100个旅游景区”项目的建设,贵州旅游发展正迎来“井喷”,游客人数显著增加,旅游安全工作面临全新挑战和前所未有的压力。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对旅游企业、景区景点、旅游市场进行认真检查调研,做好涉旅安全信息和数据的统计汇总,掌握历史资料和最新情况,梳理旅游安全问题关键症结,重点针对旅游大巴、山区道路、水上项目、聚集场所,在强降雨天气、节庆活动、游客高峰时段的旅游安全形势做好分析,对引发涉旅安全问题的症结要早发现、早判断、早预防,使旅游安全工作更有预见性、针对性、准确性,效率更高、成效更好、保障更牢。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旅游事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牵涉行业广、企业主体多,社会影响大,时间跨度长,处置要求急,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强化涉旅相关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开展指导,加强督察落实整改,按照《旅游法》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将涉旅安全工作有方法、有抓手、有力度、有成效地开展推进。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对待涉旅安全工作要有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在涉旅安全工作开展上要用好政府和市场这两个力量,要积极主动,整合力量,科学专业,全面深入开展涉旅安全工作;要转变方式,广泛发动,加强互动,务实高效提升涉旅安全保障。
三、强化重点完善应急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对涉旅安全重点环节强化专项整治,监督管理涉旅相关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完善涉旅安全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将旅游交通运输的旅游大巴、涉水旅游项目的漂流游船、特种设施设备的索道电梯、游客聚集场所的宾馆饭店作为重点,在投入旅游接待服务时要严格查实相关资质,检查规范合同签订,督促完善保险保障,监督服务运营情况,对问题反应要及时,处理要到位,结果有反馈,整改有提升,监管要长效。要对暴雨飓风等恶劣天气应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范,食品用餐卫生保障,节庆活动疏导管理做好相关应急处置预案,完善手续,落实保障,消除隐患,确保不发生涉旅安全事故。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景区景点、宾馆饭店、车辆船舶、索道电梯、活动集会,必须暂定开展旅游接待服务;对安全工作不达标的旅行社要停止营业,予以公示,责令整改,切实落实好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后;经检查达标才可恢复营业。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的旅游安全培训和监管,根据本地旅游安全实际强化导游一线工作的安全重点,及早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处理,有效维护秩序,妥善应急处置。要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和警示提醒,促进游客关注旅游安全,树立安全旅游意识,做好安全出游防范,成为安全监管力量,主动配合安全工作开展,形成安全至上的旅游氛围。
四、构建机制加强协同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领下,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积极主动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推动构建具有适用性、实效性的涉旅安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对涉旅安全工作要主动作为,合法作为、创新作为、有效作为,要“走出去、联起来,稳得住、推广开”:
会同交通运管部门加强对旅游大巴的管理,杜绝安全不达标的客运企业、客运车辆、驾驶人员投入旅游运输服务。
会同消防部门做好宾馆饭店、景区景点等场所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
会同卫生防疫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旅游食品餐饮服务卫生和防疫工作。
会同建设、环境、国土、文化、林业、民宗、农业、水利、体育等景区景点、涉旅项目的审批主管部门做好涉旅安全相关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游客承载管控。
会同公安部门做好涉旅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
会同质监、海事等部门做好索道、电梯、船舶等涉旅接待特种设施设备和涉水设施设备的检验检查。
会同公安、工商、商务等部门对涉旅服务企业信息共享,相互通报,综合监管,促进涉旅安全工作有效落实。
会同气象、交通、宣传、通讯部门做好旅游气象、交通的信息发布、游客引导和应急处置。
会同安监部门及时掌握安全信息,及时报告发现问题,依法科学落实整改,在安监部门的指导和协调下促进涉旅安全相关工作开展。
会同应急、信息部门,依托“安全云”,运用大数据,完善涉旅安全数据库,推进涉旅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升实时监管、科学预判、及时反应的水平。
五、加强值守报送信息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旅游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机制科学有效;要修改完善涉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应急处置的全面及时,合法有力;要按照规定落实旅游安全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确保节假日、重要时段的旅游安全工作人员在岗,旅游安全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一旦发生涉旅安全灾害或事故,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反应判断,立即报送相关信息,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规定,迅速投入到应急处置的工作中,要讲政治、讲大局、讲担当、讲法规,讲原则,讲道义,以人为本做好游客服务,科学有效防范次生灾害,正确有力加强舆论引导,全力投入促进妥善处置。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要集中精神、下足气力做好涉旅安全工作,将国家旅游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涉旅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省旅游产业发展保驾护航;要持续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要按照全域旅游的要求,对涉旅安全工作开展全时空、全方位排查,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要坚决严防涉旅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严防涉旅重大隐患漏掉,坚决严防涉旅次生灾害发生,坚决严防涉旅安全源头失控,坚决严防涉旅安全重要节点,牢固夯实涉旅安全生产基础,确保旅游在贵州、安全在贵州、满意在贵州,树立贵州“满意旅游”品牌。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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