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假日办〔2014〕7号
关于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假日旅游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14年“十一”黄金周假日即将到来,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按照《2014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做好假日旅游相关工作。
附件:2014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
2014年9月11日
附件:
2014年“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方案
围绕“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安全、祥和的国庆假日。
一、充分认识“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4年,全省旅游行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做大做强旅游业,使旅游业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推进产业化、打造旅游升级版”的决策部署,全省旅游业呈现平稳、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2014年“十一”黄金周是是第九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圆满召开后迎来的首个长假,新交通体系强力推动旅游业提速转型,现代交通格局逐步形成,新媒体、新技术、创意策划助推智慧营销,使多彩贵州旅游形象深入人心,全省推进“100个旅游景区”建设,创新旅游业态、丰富旅游产品、在“十一”黄金周集中推出涵盖生态观光、文化体验、运动休闲、避暑度假、汽车露营、观光农业等业态的旅游新景点、新项目,为省内外游客提供新的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保障节日期间产品市场供给。各地各部门要对游客急剧增加的形势有充分的认识和准备,各级假日办成员单位必须克服松懈的思想,要增强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精心筹备,认真组织,全力以赴做好假日旅游的各项工作。
二、切实加强旅游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一是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自查整改,检查的重点是旅游客运车辆、汽车、游船、轮渡、缆车、景区客运索道、电梯、观光车等游客运载工具;内河、湖泊、水库等水上旅游项目;漂流、登山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景区硬件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做好旅游车辆、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维护,增强游览线路的沿线安全警示标识,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防止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各旅游景区(点)、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要特别对供水、供电、卫生等方面进行安全大检查,严防火灾、盗窃、爆炸、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三是做好应急工作的充分准备。“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接待压力将会增大,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好灾害天气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助准备;要做好游客超过景区容量的接待预案,同时要考虑增加临时停车场,做好重点地段扩容、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容量、流量的信息发布和疏导分流等工作预案。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扩大安全宣传教育的范围,提高游客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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