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 州 省 旅 游 局 文 件
黔旅办〔2008〕22号 ————————————————————————— 关于举办2008年度全省导游员继续 教育培训(含岗前培训)及普通话 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旅游局: 为加强我省导游队伍管理,促进导游知识更新,进一步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和 服务水准,让“满意在贵州”服务意识和理念落到实处,按照《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及省旅游局黔旅办〔2003〕44号、黔旅议〔2005〕3号文件要求,现就2008年导游员继续教育(年审)培训及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含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工作 根据《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全省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由省旅游局统一部署。各市(州)地旅游局及省、市导服中心报经省旅游局同意,可组织实施规定范围内旅行社和导游服务机构导游员的年审工作;计划实施导游年审工作的培训机构,事前需向省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相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经核准后执行。 导游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年审”的原则,凡未参加集中培训的,一律不得予以年审及通过IC卡过机刷卡。 二、参训对象及培训内容 (一)参训对象:全省持有导游资格证的正式导游员。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持有导游证(IC卡)的全省专兼职导游员均须参加年审培训及考核。凡参加2007年导游资格考试合格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岗前培训及考核。培训时间安排在2008年3月进行。
[1] [2] [3] 下一页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