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旅游局,省和贵阳市导游服务中心,省内各旅游院校(系),各旅游企业: 为规范对导游队伍的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我省导游队伍的建设和发展,针对当前在导游IC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在深入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规范导游IC卡管理的意见》,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现将《关于规范导游IC卡管理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行过程中,如遇到和发现什么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质量规范管理处反映,以便我们不断地改进完善,切实有效地推进我省导游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不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关于规范导游IC卡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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