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旅游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行社数量不断增加,导游人员队伍逐步壮大。目前,我省已办理IC卡的专职和兼职导游已达到3665人,为我省旅游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地推动和促进作用。但在导游队伍快速增长的同时,也暴露出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漏洞,还有一些不到位的管理空白和盲点,如:少数导游长期不参加年审,仍继续执业,游离在管理之外;由于导游继续教育和导游IC卡年审分属不同的部门,相互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和沟通,以致少数导游借机逃避每年的业务培训,采取一些不正当的方式通过年审;个别导游培训机构,只关心通过导游继续教育获得经济上的利益, 而不认真履行职责,导游继续教育形同虚设,从而导致部分导游员钻业务培训和年审的空子。针对这种状况,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导游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和规范对我省导游IC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导游IC卡管理职责及权限 根据国家旅游局导游IC卡办理制作的有关程序规定,在贵阳市取得导游资格证,并挂靠在市导游服务中心和辖区内旅行社的导游,导游IC卡的办证、年审、换证、挂失补办等由贵阳市旅游局负责办理。 贵阳市以外的其他8个市州地取得导游资格证,并挂靠在所在市州地旅行社和省导游服务中心的导游,导游IC卡的办证、年审、换证、挂失补办等由在贵州省旅游局负责办理。 负责导游IC卡制作与放发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导游IC卡年审及相关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审核办理,如有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导游IC卡的制作与放发 (一)导游IC卡的制作与放发分两个层次,省旅游局负责除贵阳市以外的八个市州地属地管理旅行社和省导游服务中心导游IC卡制作与放发;贵阳市旅游局负责属地管理旅行社和市导游服务中心导游IC卡的制作与放发。 (二)初次办理导游IC卡,需提交填写规范完备的《贵州省IC卡导游证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导游资格证、所挂靠旅行社的劳动合同(以上证件应附复印件一套)、申请办卡导游员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红底或蓝底)。 (三)导游员所挂靠的旅行社或省、市导游服务中心,所属的各市州地旅游局,要对申办导游IC卡所填报的《贵州省IC卡导游证申请表》进行认真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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