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 日文 | 英文

  没有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贵州旅游在线 >> 旅游政务 >> 政务公开 >> 文章正文
 
贵州省旅游局质量规范管理处“第二期质量公报”


  一、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范围内开展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从旅行社经营状况、管理水平、安全生产、服务质量等几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实现管理与考核的规范化、数量化、明细化,注重对工作过程及实际效果的有机结合和综合体现。
  二、考核项目及分值构成
  旅行社业务年检考核项目由基本情况、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宣传促销、导游管理、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等7大项、56个分项构成,合计分值为100分。
  三、考核的实施
  业务年检以旅行社在年度内贯彻执行法规、开展经营业务和内部管理等情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考核,先由旅行社对照项目要求逐项自查打分,再由年检执行部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业务年检考核工作由省旅游局负责组织,并与各市(州、地)旅游局共同具体实施。
  四、考核等次的划分
  业务年检考核结果分为“不予通过业务年检”、“暂缓通过业务年检”和“通过业务年检”三个等次,考核工作结束后,由省旅游局在《贵州日报》上将考核结果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不予通过业务年检。旅行社年度业务年检考核分值累计低于60分,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业务年检,并注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1、注册资本、质量保证金不足额,且拒不按规定办理和补缴齐的;
  2、国内旅行社未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停业超过一年的;国际旅行社未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停业超过两年的;
  3、一年内被旅游执法部门查证有三次以上进行超范围广告宣传、超范围经营,拒不进行整改的;
  4、连续两年存在接受非本社人员承包或挂靠等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为的;
  5、存在其他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发生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事件;
  6、拒不参加年检,或超时限填报年检资料。
  (二)暂缓通过业务年检。旅行社年度业务年检考核分值累计在60—75分的,暂缓通过业务年检,由年检管理部门依照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等处罚:
  1、注册资本未达到《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最低限额;
  2、旅行社未按《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足额缴纳质量保证金的;
  3、旅行社停业时间超过半年的;
  4、存在接受非本社人员承包或挂靠等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行为的;
  5、存在超范围广告宣传或进行超范围经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
  对于受到暂缓通过业务年检的旅行社,要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年检管理部门的要求,改正其行为,并如实报告整改情况,由年检管理部门视整改情况做出相应决定。
  (三)通过业务年检。分值在75分以上,旅行社在年检年度内业务经营、企业管理等正常,无违反法规、规章等情行,年检管理部门给予通过业务年检的决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作者:贵州省旅…    文章来源:贵州省旅游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3
相关文章
深化改革  锐意创新  不…
搜索 高级搜索
   推荐

推荐文章2008“春节”黄金周接待情况…
推荐文章贵州2007年全国导游考试成绩…
推荐文章2007年贵州导游考试考分查询…
推荐文章[通知]关于办理导游资格证的…
推荐文章[通知]关于大力开拓冬季旅游…


关于本站网站导航广告服务隐私保护招贤纳士合作伙伴联系方式加入收藏
贵州旅游在线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法律顾问:腾辉律师事务所 
电话::+86.0851.6576126 传真:+86.0851.6576696 地址:贵阳市合群路达亨大厦六楼A座 邮政编码:550001
旅游业务:贵州海外旅游总公司旅游电子业务部
主办单位:贵州省旅游局 支持单位:西南夜郎文化研究院 贵州省写作学会 贵州省食文化研究会 贵州省民主建国会 
黔ICP:B-2-4 20030008号  黔新出网版准字006号
广告代理:贵阳金钥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851-6570092 地址:贵阳市下合群路达亨大厦6楼A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