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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省乡村旅舍等级评定与管理标准是2004年7月1日发布、9月1日实施的。2006年8月22日,省旅游局又下发了乡村旅舍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与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试行办法。这三个文件就是我们现在开展乡村旅舍评审的政策依据、行业标准和评审原则。从前一个“标准”的出台到后两个配套办法的产生,其间经过了两年的时间。在这两年中,一是“标准”本身经历了各地旅游部门和农村群众学习掌握、吃透精神、融会贯通的过程,为“标准”的广泛实施奠定了工作基础。二是“标准”出台后,为我省各地乡村旅舍的蓬勃兴起和开发建设发挥了导向作用,促使各地依据“标准”设计、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乡村旅舍,减少了盲目投资,节约了建设成本,提升了产品的质量和品味,促进了乡村旅游资源向乡村旅游商品的转化。三是贵阳市旅游局依据“标准”率先在全省评审出首批乡村旅舍,这批乡村旅舍共有130家,他们的可进入条件、建筑标准、服务水平都明显的优于其他地方,已经为贵阳市近年来的乡村旅游快速增长作出了贡献,也为我省其它市(州)地开展乡村旅舍评审作出了示范和表率。四是黔南州部分县从本地实际出发,先后评出了73家乡村旅舍,应该说这项工作启动比较早,反映比较快,但是由于条件限制,在已经评出的这些乡村旅舍中,真正能够达标的比例比较小,大部分在基础建设、服务管理等方面都有差距,所以州旅游局正在考虑要争取相应的措,推进这部分乡村旅舍尽快达到“标准”的要求。 第二,按照乡村旅舍管理办法规定,由地、县两级旅游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分级负责推荐评审。所以,地、县两级旅游部门首先要学习好、理解好、掌握好标准,把住评审关,既要严格标准,宁缺勿滥;也要积极培育,拓展“标准”的适用面,下大力培育乡村旅舍,积极推动乡村旅游又快又好地向前发展。 第三,“标准”是在国内同类标准处于空白的情况下出台的,也是在我省乡村旅游处于粗放经营的阶段出台的,应该说,在这个阶段的乡村旅舍建设仅仅处于初始阶段,一方面,“标准”为乡村旅舍的开发建设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乡村旅舍的快速增长,也丰富了“标准”的内涵,为我们下步修改完善“标准”提供了依据。所以,乡村旅舍发展较快、规模较大的地方,无一不是依据“标准”来设计、来建设、来经营的。贵阳市的做法就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优先发展的旅游区、乡村旅舍发展较好的地方,可以先评审,先试行标准,先进入市场,以满足我省发展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 第四,在乡村旅舍评审工作上强调又快又好,就是既要有规模,叉要有质量;没有质量的规模就是没有效益的规模,这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从某种意义上讲,“快”要服从于“好”,把“好”放在首位。乡村旅舍的建设发展,也是对一个地方旅游产业规模与水平的检验。乡村旅舍发展越快,旅游产业增长的潜能越大,对旅游部门本身的工作越有利。所以,每个地区都要有自己的乡村旅舍,都要有声有色地把乡村旅游开展起来。这里说的“声”,就是乡村旅舍要有不同的声音,这里说的“色”,就是乡村旅舍要有不同的特色,特色鲜明,风格各异,形成不同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林树森省长近来指出:旅游区建设要分时、分级、分档次,做好点。可以说,乡村旅舍标准的组织实施,是符合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的。现在是农村群众的积极性高涨,因为农民群众从兴办乡村旅舍得到了实惠,改变了贫穷落后的生活状态,在这种情况下,用行业标准把乡村旅舍纳入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轨道,形成网络化、市场化的格局,条件是具备的,时机是成熟,工作是有基础的,发展前景是看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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