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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被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绥阳县近日被国家环境保护部命名为第六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该县从2003年开始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部门相互配合,创建工作稳步推进。经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评审,该县社会经济发展,区域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城镇环境保护及其他指标均达到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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